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担保方式为抵押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无抵押设置;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借款人不得将抵押物再行设置抵押;
(二)借款人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抵押的,应当以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本市(县、市、区)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范围,包括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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