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当地不动产(房产)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住房产权登记的信息记录材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信息的无需提供);
3、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还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4、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
5、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关系证明(配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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