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扬州热门资讯 > 扬州公积金资讯 > 扬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扬州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08-23 12:38:02

申报材料

1、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

2、因单位账户启封而致使个人账户自动启封的,凭企业注销登记材料或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书。

3、转出中心集中户的,需提供新单位录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办理提取业务的,参见相关提取类业务审批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1、单位内部封存需启封的,单位经办人在办理汇缴业务时,需填报《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中心指定受理点柜员、复核员审核无误后,先办理启封手续,再办理汇缴业务。

2、单位账户封存致使个人账户封存而需全部启封的,单位或清算组经办人在办理转移、单位注销登记时,凭申报材料到中心指定受理点先办理单位启封手续,后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单位账户注销登记。

3、集中户因转出或提取需启封的,职工凭申报材料到中心设立的业务窗口,中心柜员、复核员审核无误后,先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再办理转移或提取业务。

您可以回复以下关键字选择您所需要的内容:

直接回复数字就好,不用加上【】哦,也可直接发送查询文字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扬州公积金扬州公积金启封扬州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流程
上一条:扬州夫妻双方累计计算公积金贷款次数吗 下一条:扬州建造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