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扬州热门资讯 > 扬州公积金资讯 > 扬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扬州企业缓缴公积金什么时候结束

来源:互联网 2023-01-06 04:54:02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企业缓缴期满后,从次月起恢复正常缴存,并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足额补缴。

企业可以选择在5%-12%区间内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应为整数),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均不低于5%。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缴存。

企业降比或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为其补缴后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流动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单位为其补缴后办理转移手续。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扬州公积金业务办理扬州公积金办事指南扬州企业缓缴公积金什么时候结束
上一条:扬州购买公有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下一条:扬州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常见问题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