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补取次数
仅限一次
提示:补取金额以窗口核算为准,详情可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咨询窗口工作人员
租房补取:在阶段性政策出台前,今年已租房提取过一次的缴存职工,对于提取金额不足的部分,可在6月1日——12月31日间通过线下渠道申请一次租房补取。
补充内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最高月提取额由15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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