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有的,例如
租房提取,一年可以取一次,时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则视同放弃本年度提取机会;
一年两次还商贷,一年可以取两次,时间分别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和7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上半年的报账时间,下半年还未办理该提取业务的,可通过线下提供材料一并补取上半年度还款额。
提醒:线上业务审批一般情况下为1个工作日, 业务高峰期和特殊情况下为3个工作日内。(不包含申请当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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