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扬州热门资讯 > 扬州公积金资讯 > 扬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扬州封存半年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1-14 15:32:02

■封存半年提取

办理材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缴存账户封存后,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销户提取(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未解除保证责任等情形除外)。

2、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3、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1、单位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职工未在本市或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销户提取。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扬州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扬州封存半年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上一条:2021扬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什么时候开始 下一条:扬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