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
泰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2年10月31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提高泰安首套房贷款额度,具体如下:
对名下无其它房产,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个月,贷款额度上限由 60 万元提高至 80 万元;借款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单身(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 30 万元提高至 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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