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
工作调离泰安公积金提取
申请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
2、单位人事劳动部门调令原件。
办理条件:职工工作调离泰安市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服务:
1、现场咨询: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设咨询岗)。
2、热线咨询: 0538-12329。
办理依据:《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泰公积金﹝2009﹞1号)文件中规定,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