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23:43:17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不可以修改。国家住房保障部颁布有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在销售住房与购房人签订时与当地房管局联网,房产公司不可能对合同条文做大的调整,否则购房人不同意,房管局也不会通过。
1、关于住房面积方面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明确,要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可通过的话,购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购房者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好争取加入此条款,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方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住房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住房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误区:有些购房者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方法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可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者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方法书》关于住房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住房的质量问题。
3、关于住房质量的条款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层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这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避免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购房者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购房者应该据理力争,签署相关协议,避免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应写明住房交付的日期,房款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款。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住房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购房者应在合同中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根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住房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需配合购房者办理产权证。购房者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对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包括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可或不履行交付住房应负的责任;购房者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现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战胜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更改吗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房产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上一篇: 北京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下一篇:房贷退税是什么意思
住房过户条件有什么?
2024-11-14 12:32:24房贷被拒要多久才能二次申请
2024-11-14 12:27:19怎么查房子有没有被抵押
2024-11-14 12:12:19子母车位和普通车位管理费一样吗
2024-11-14 12:08:16出售农村住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2024-11-14 12:05:20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都可以用来还贷款吗
2024-11-14 11: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