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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孵化企业新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1-06 19:06:02

办理条件:

入驻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每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办理材料:

1.《南宁市入孵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

2.《南宁市入孵企业新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新招用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新招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企业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两份。

补贴怎么算:

按照企业为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来补贴。

有效期:

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社会保险补贴。

怎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办理地点: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劳动保障大厦716室

联系电话:0771-550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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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保补贴南宁孵化企业新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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