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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经办期限延长

来源:互联网 2023-01-02 13:48:03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工作有关部署,从2021年1月起,南宁市统一使用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开展医保业务服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权益,现就延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经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业务办理期限

2021年1月的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17:00。2021年2月起,恢复每月10日前办理当月增减变动业务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经办流程

2021年1月8日起,各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须前往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经办服务点办理(服务点地址详见附件1),或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经办大厅办理(网址:http://wsdt.ybj.gxzf.gov.cn)。

各单位可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医保动态信息,或拨打热线电话:0771-12345、0771-5846935、0771-5851821、0771-584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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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2018年上半年新增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下一条:2021年1月1日起广西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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