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热门资讯 > 南宁社保资讯 > 南宁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广西职工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来源:互联网 2024-04-06 12:34:03

门诊医疗待遇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下列比例分别负担:

广西职工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起付线、基金支付限额;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政策执行。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若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可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申请,专家组审批通过并进行选点后,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

广西职工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列表

广西职工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特别注意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参保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等因素,综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情况,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可以适当调整报销比例。

关键词:广西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广西职工医保待遇广西职工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上一条:广西职工医保生育医疗待遇 下一条:广西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