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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来源:互联网 2023-01-03 17:32:03

服务对象:

大、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服务标准: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服务方式:

直接减免,无需申请

经办机构: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武鸣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771-12333、0771-58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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