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我局对部分行政审批委托事项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起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2、第一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
以上两项审批事项不再委托县(区)局办理,由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承接。
办理地点: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号、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8--85868086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