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
九江热门资讯 > 九江社保资讯 > 九江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九江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来源:互联网 2023-10-01 21:22:13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缴费基数)计发,即: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享受天数。

1、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

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

3、结扎输卵管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3个月以内(含3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5、妊娠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流产的,或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6、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7、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胎儿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增加享受生育津贴:

1、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或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正常受孕生产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4、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增加10天的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增加12天生育津贴。

关键词:九江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九江生育津贴每天补贴的数额是怎么计算的九江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上一条:九江生育保险缴费总额计算公式 下一条:九江生育保险缴费年度怎么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