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有哪些
办理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 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3.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薄》原件),及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
4.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由提取人本人填写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承诺书》。(代办人应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并提供提取申请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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