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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来源:互联网 2024-04-04 04:04:01

宁波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为三档:分别为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45周岁(含)以上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①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

三级医院:个人自付25%,基金支付75%

其他医院:个人自付20%,基金支付 80%

社区医院:个人自付14%,基金支付86%

② 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

三级医院:个人自付25%,基金支付75%

其他医院:个人自付20%,基金支付80%

社区医院:个人自付14%,基金支付86%

③退休人员

三级医院:个人自付25%,基金支付75%

其他医院:个人自付20%,基金支付80%

社区医院:个人自付8%,基金支付 92%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N2y-ciq1Y_9TuY4WNKvQ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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