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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45岁以上职工医保门诊支付比例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2024-04-04 06:26:02

宁波45岁以上职工医保门诊支付比例是多少?

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

支付比例

三级医院:个人自付25%,基金支付75%

其他医院:个人自付20%,基金支付80%

社区医院:个人自付14%,基金支付86%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

600元

·普通门诊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

·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本人负担600元(可用历年账户余额支付);

·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后,进入共负段,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N2y-ciq1Y_9TuY4WNKvQ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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