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
职工分期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首次办理需单位审核盖章,自第二次起无需单位审核盖章)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 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单身的须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1份;
4. 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已办理提取备案的,不再重复提供);
5. 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1份;
6. 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1份(有效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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