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
提取时间、频次和金额
按照当月申请、次月生效的原则,每月最多提取一次,且不超过约定提取金额,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委托提取有效期限为1年。夫妻双方同时签约的,提取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约定提取金额。委托提取资金于每月11日至13日(遇节假日顺延)划拨。
办理条件
委托人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委托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委托人不存在其他有效的委托提取或按月冲还贷协议;
委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没有房产;
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为标记为“失信职工”或人民法院冻结状态。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