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租房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6月至12月期间,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根据中山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职工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正常缴存期间,职工月缴存额低于600元的,可提取其月缴存额全部用于支付房租;月缴存额高于600元的,可提取其月缴存额50%用于支付房租,月提取额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提取。
上述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是如何核定?
答:根据中山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本次实施的阶段性租房提取额度基本与当前我市租金水平相当,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租房提取的,在双方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最少可提取1200元。
根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
(八)市公积金管委会允许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四条(一)、(二)、(三)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市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金额。
同一时间段内,职工只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况提出申请,职工同时有多套住房需要提取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依次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