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租房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
分期付款购房租住房提取公积金
在粤省事首页热门服务中点击【公积金】,进入页面后选择【提取】,点击【购房自住住房提取】,即可查看相关的服务细项,其中【提取申请】包含如下细项:
1.提取条件:分期付款购买本市商品房,可在已支付房款50%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全部付清房款后三年内提取一次。
2.注意事项:
(1)两人以上(含两人,夫妻除外)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的,按照不动产权证书列明所占房产份额的比例分配确定每人提取金额。
(2)本市购房需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资料,或申请人通过粤省事等不动产登记查询平台当场查验。
(3)“分期付款购房”不属于贷款购房,是指没有申请银行贷款,但与开发商约定一定时间内分期支付全部房款的购房方式。
3.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商品房购销合同;
(3)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或收款章);
(4)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证书;
(5)结婚证(仅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4.办理流程:填写提取信息—上传附件—确认信息—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