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补取时间
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
提示:补取业务需线下办理,线下具体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周六上午半天及法定假日增时服务半天(具体时间以扬州住房公积金通知为准)
在阶段性政策出台前,今年已租房提取过一次的缴存职工,对于提取金额不足的部分,可在6月1日——12月31日间通过线下渠道申请一次租房补取。
补充内容:扬州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调整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月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2280元,最高不超过26800元。
2.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3.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当月发放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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