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在扬来扬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百分之30调整至百分之20。
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3类人才,取得大专学历的人才应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
符合条件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有疑问可拨打12329客服热线详细咨询。
补充:经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六类在扬来扬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我市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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