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支持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拓展至受疫情影响的我市注册缴存企业。
企业可以选择在5%-12%区间内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应为整数),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均不低于5%。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缴存。
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通过“扬州住房公积金”,结合企业实际,填写《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样式见附件,需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也可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