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是指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办公用房、车库及装修、投资等其他用途。
威海市范围内所有已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按本规定向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对象是指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