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为进一步方便大家使用电子证照办理业务,持有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的缴存职工和单位经办人,在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贷款、提取等业务时,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结婚证和离婚证,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即可办理公积金业务,电子证照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爱山东”APP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打开后通过“我的证照”领取电子证照,用户需按照提示操作并进行人脸识别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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