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威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活期银行账户。
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中行、农商银行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
三、房屋凭证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均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原件;
2.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均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四、代办
1.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注: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或申请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产权登记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