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威海个体工商户需要自行前往服务网点缴存公积金,流程如下:
一、准备材料
(1)《威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变更)申请表》1份。
(2)《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汇缴清册》1份。
(3)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经营者在本行政区域内正常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社保证明应交至申请日的本月或上月)。
(6)本人工、农、中、建、交任一银行卡。
点此进入官网下载申请表
二、办理地点
地点 | 地址 | 电话 |
市区管理部 | 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一楼北厅 | 5231792 |
高区管理部 | 山大路15号 | 5695815 |
经区管理部 | 东海路6号景泰国际大厦东侧 | 5982712 |
荣成管理部 | 米山东路西17-1号 | 7523668 |
文登管理部 | 米山东路西17-1号 | 8459070 |
乳山管理部 | 胜利街69号建设银行一楼西厅 | 6654707 |
石岛管理部 | 凤祥路6号楼商业1号 | 7381269 |
临港管理部 | 临港区江苏东路10-1号 | 5587783 |
三、办理时限
材料审查合格的,当场办结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咨询热线:5323803 523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