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公积金系统维护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天津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住房产权、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其他自有住房的;
②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③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④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其他支持政策:
1、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
对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部门负责对项目运营期内水电气热收费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
2、公共服务支持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申领本市居住证后,结合其租赁的保障性住房所在区有关规定享受子女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社区事务、科技申报、职业资格评定、评选表彰等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并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享受积分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