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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怎么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

来源:互联网 2023-05-27 12:12:03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是指从职工本人和配偶均未使用过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且均未办理过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是指职工本人和配偶使用过1次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或办理过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职工家庭就同一套房屋既贷款又提取或多次提取的只计算1次。

所以,再次购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咨询方式:

1、公积金热线:12329

2、网站:www.zfgjj.cn

3、下载“天津公积金”手机客户端

4、关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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