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近日,一些市民向记者询问职工如何持医保卡看病的相关事宜。
由于社会保障卡具有银行卡的金融功能,为了保障个人账户安全,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其选定的服务银行激活其金融功能。但在未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持卡人看病就医。
至于医保卡批量申请换发社会保障卡后,医保卡可否继续使用?各单位批量办理医保卡换发社会保障卡期间,医保卡可以继续使用。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医保卡同时失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障卡,后又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不需要重新办卡。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唯一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号码为终身制,社会保障卡发生丢失及损坏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补换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有四大功能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市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保卡具有的记录、凭证、金融和查询功能,本市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换发工作。职工可持换发后的社保卡进行就医,换发过程中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至新卡下发;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据悉,社会保障卡是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联相关标准制作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市民不仅可以凭卡看病就医,还可凭卡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各项优惠待遇、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社会保障卡功能中包括凭证功能,即持卡人凭卡办理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记录功能,即记录持卡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查询功能,即持卡人可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劳动保障专业信息。
申领、换发分两种形式
天津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换发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单位统一组织批量申请。正常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达到50人的单位,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区(县)分中心办理;正常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未达到50人的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二是个人申请。申领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不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口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常住地、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外地人员可持身份证或暂住证到常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办理。
天津单位统一组织批量申请社会保障卡的截止日期是2011年9月底(目前已截止);个人申请业务不受时间限制,可随时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一卡一人专卡专用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患者看病就医的基本凭证。参保人员就医时必须出具社保卡,按照规定,社保卡只能一卡一人、专卡专用,将社保卡转借他人,或使用他人社保卡,不仅给持卡人自身带来风险,也在客观上为骗保欺诈行为提供了条件。轻则被停止刷卡报销,重则将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几种常见问题快速处理
如果要咨询社会保障卡办理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3。几种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如下:1.锁卡。由于密码输入错误造成锁卡,导致持卡人不能正常刷卡结算时,可就近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时解卡,确保卡片正常使用。开户不成功。依据申领人意愿向重新选择的服务银行提交开户文件,进入批量开户程序。2.损坏。发卡时发现卡片外观有损,应立即收回上交,重新制作。其他原因造成卡片磁道或芯片损坏,须按照卡片损坏换卡的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申领手续。3.多条记录合并。个人参保信息出现多条记录的,可由本人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区分中心进行信息合并后,再次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也可由本人提供相关信息,由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登记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