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工作变动,到外省市上班,如何把在太原交的公积金转移到外省市呢?
办理原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再就业等原因,需将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移至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步骤:
一、在太原市以外的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向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转移接续
三、太原市缴存单位所辖分理处根据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发来的联系函,核实后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并将账户余额及所结利息汇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向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请转移所需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
(如果还需要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联,转入地中心、职工本人各留存一联);
如果您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要:
3、受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提供)。
4、《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式两联,转出地中心、缴存单位各留存一联,委托办理时使用)。
太原分理处会将您在办理中生成的2份资料留档(不需要您参与):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所辖分理处留档一份)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所辖分理处留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