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18066元,不得低于1400元,具体为:孝义市最低1700元,离石区、汾阳市、柳林县最低1600元,交口县、交城县、兴县、方山县最低1500元,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文水县最低140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公开版)( 2020年统计年报)规定执行;
2、2021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1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
上述2、3条不在本次基数调整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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