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
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配偶已退休),可贷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一方月缴存额低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为50万元;双方月缴存额均低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规定标准的,可贷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三、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属于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职工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按时缴存但未足额缴存的,且属于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职工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最高额度为20万元。
贷款年利率:
五年以内 2.6%
五年以上 3.1%
自2022年10月1日起,泰安市辖区内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即5年内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5年以上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1%。此前,5年内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对2022年10月1日前已完成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在次年度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