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
一、受理地点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泰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岱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新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宁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东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新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
肥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
二、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三、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或有误。
四、申请材料
1、提供单位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法定时限:当场办理。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中提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
六、是否为贴心代办事项
否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服务
1、现场咨询: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设咨询岗)。
2、热线咨询: 0538-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