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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严重慢性病费用报销

来源:互联网 2023-10-04 16:42:16

须提供的资料:

1、医保IC卡/社会保障卡;

2、门诊严重慢性病治疗卡;

3、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4、门诊费用清单;

5、门诊病历;

6、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地医院的须出示《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须领填的表格: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基本医疗保险或离休(二乙)人员统筹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2份)。

业务办理流程:

1、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待遇科审核;

2、审核通过后,到医疗费用核定科办理费用结算;

3、结算完成后,到基金结算科办理领款手续。

(〔注〕一般情况下,该项费用在就诊医院用医保IC卡/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报销);参保人员在医保IC卡/社会保障卡丢失、挂失或新办、补办卡尚未领取,异地就医等无法在医院实现医保IC卡/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时,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关键词:医保报销南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严重慢性病费用报销
上一条: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南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下一条: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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