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证补办指南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保障扩围政策,支持我区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减负稳岗扩就业。
《通知》明确,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地区,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稳岗返还范围,申领条件、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