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临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
1月临沂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
公示时间:1月6日至1月12日。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鼓励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根据临沂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8号)规定,经省人社厅、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拟对1月符合条件的7984名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反映。
附件:1月临沂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月6日
拓展:企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自1月1日起,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注意以下新的调整变化:
一、不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申请。
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仍然是初级(五级)、中级(四 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需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符合条件的,应在取得证书批准日期 12个月内提交申请。
三、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四、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五、申请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