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办理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基数调整时间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二、所需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单位基数调整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住房公积金()年度个人基数调整核对单》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本)。
三、办理场所
单位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jl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年度单位基数调整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年度个人基数调整核对单》,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单位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业务;
(三)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