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单位专管员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账户内全部余额。
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3.单位专管员代办提取的,应出示专管员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
(二)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