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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公积金购房行为发生起始日期怎么计算?

来源:互联网 2023-01-27 22:47:02

一、嘉兴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所购自住住房在职工(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的;

(2)提取申请日期在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后五年内。

二、购房行为发生起始日期标准

(1)购买商品房的,以商品房增值税发票日期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日期为准;

(2)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日期为准;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以拆迁安置房增值税发票日期为准;

(4)购买房改房的,以房改售房专用发票日期为准;

(5)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以保障性住房增值税发票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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