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申请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3.身份证
4.行政事业单位撤销的,提供上级批准文件
5.企业注销工商登记的,提供企业注销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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