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套自有住房的物业费;
3.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备注:
1. 物业费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按实支付。
2.如物业费发票上的交费时段不足12个月的,须待交足12个月后才可办理提取。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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