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提取业务指南
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主城区及涿州市、涞水县户籍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套住房系指居民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商业性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购买住房的,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二、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3月15日发布)
保定其它各县区异地公积金贷款又是什么情况呢?
根据保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8年8月21日提供的解答:
保定市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县(市、区)暂停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未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县(市、区)可以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保定具体限购情况可参考:保定最新限购限贷政策一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