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提取业务指南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1、9月29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五),假期共计8天;
2、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及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柜台暂停业务办理。各网上服务渠道正常开放,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网上业务办理功能及个人信息查询服务。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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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定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提高提取额度
原政策:提取额度10000元/户/年;
新政策:提取额度提高到1元/户/年。
三、增加提取频次
原政策:一年提取一次;
新政策:一年提取两次(即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提取一次)。
四、开始执行时间
自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