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
襄阳热门资讯 > 襄阳户籍资讯 > 襄阳入户办事指南 > 正文

襄阳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条件一览

来源:互联网 2023-06-02 21:29:03

1、引进人才落户:

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技能人才;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隆中人才支持计划”所引进的人才,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就业或居住地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在原户籍所在地恢复户口,也可选择在就业地或人事代理机构落户;

来我市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将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

襄阳籍大中专学生将户口迁到学校后,其父母的户籍地址在襄阳市辖区内发生迁移变动的,毕业后可在其父母现户籍地落户;

襄阳籍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地就业落户(含在人事代理机构落户)后,辞职回原籍的,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原籍。

2、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户:

在襄阳市区从事个体经营、独立投资、入股(合资)兴办企业,只要持有营业执照,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该企业所在地落户。

第八条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落户:

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自建房,已经办完房屋转让过户手续的二手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居住地落户。

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已经付清全部购房金额(含按揭贷款购房),因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者,实际入住半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居住地落户。

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公有住房,居住满半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居住地落户。

3、流动人口落户:

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凭劳务合同(协议)、租房合同(城镇居民有合法产权的私有住房),实际租住满半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含养、继父母)、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不受限制),可以在居住地落户。

4、除上述四种落户条件外,投靠、收养、安置、退伍、招干(工)、调动、回原籍等落户条件仍执行襄公通字[2012]63号文件规定。

关键词:襄阳市户口迁入条件迁入襄阳市户口条件襄阳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条件一览
上一条:襄阳个人信用积分管理职能部门如何分工? 没有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