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
泰安公积金亮码可办是什么意思?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7月31日,住建部召开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视频会,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亮码可办”工作。泰安市积极响应并印发了《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的通知》。异地缴存职工到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需要出具公积金证明时,可提供“电子码”(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代替目前使用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特别提醒: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与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一年;8月起,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
具体流程为:
1.异地缴存人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并通过人脸识别后自动生成住房公积金信息“电子码”。
2.中心前台受理人员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选择“跨省通办—信息表业务—信息查询”录入“电子码”编号,查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