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人才公寓租房地址
宁波工伤一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聘用) 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以下待遇:
( 一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分别为 27、25、23、21 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 工资的 90% 、85% 、80%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三 )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 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 残退休手续,伤残津贴高于按照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按照 伤残津贴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